近日,安源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王某因资金周转向宋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和相应利息。还款时间已过,迟迟不见王某还款,宋某多次催讨,王某均已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宋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限期内归还欠款及利息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宋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是王某仍然拒绝履行。执行法官来到王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去拘留所的路上,王某慌了,连忙表示愿意归还欠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将执行款交至申请人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