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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查处一起非法排污环境案件,一车主因非法排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近期,莲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县工业园区执行例行巡查时,发现一无牌清洗吸污车停靠在县工业园安城大道,将化粪池粪污废水直接排放在公路旁边的废坑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此,莲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车主龙某某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要求限期对污染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龙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莲花生态环境局表示将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决不姑息,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人的初心和使命。来源:莲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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