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芦溪一男子欠银行贷款不还,好友帮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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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一男子欠银行贷款不还,好友帮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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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07: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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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法院网讯 “法官,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好心帮他担保,他不紧不还钱还跑得无影无踪,我作为担保人真的是太无奈了,只好为其‘买单’,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10月17日,担保人李某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5年8月,黄某因资金短缺向芦溪某银行借款50000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及利息,李某作为黄某的好友自愿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黄某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下借款本息一直未予偿还,随后,银行将黄某和李某诉至法院。2019年6月,经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偿还借款及利息3万余元,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人未履行,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某、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黄某的文书无人签收,执行法官决定到黄某家中寻找其下落,因寻人未果,后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黄某为躲债,长期隐匿,丝毫不见踪影,而且经过网络和实地查询,发现黄某名下无任何财产。李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但目前实在是一下子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愿意分期付款,请求执行法官帮忙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10月17日上午,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考虑到担保人目前的经济情况,同意担保分期付款。随后,李某当场将首批执行款10000元交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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