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同一被执行人涉及两个执行案件续拘留措施顺利执结。 李某峰于2016年、2017年向张某华、邓某分别借款9万元、35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峰便玩起了躲猫猫,张某华、邓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峰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华、邓某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峰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李某峰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查证,被执行人李某峰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就已经将其名下的公司股份全部卖给他人了。 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峰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该两起案件的还款义务,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的后果,但李某峰丝毫没有还款意愿。执行法官遂立即对李某峰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拘留途中,李某峰以为两起案件拘留15日后便可以不还款,谁想15日拘留到期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李某峰采取续拘留15日措施,李某峰这才慌了神,急忙联系家属来将两案履行。 至此,该两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李某峰也从拘留所提前释放。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