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集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改善卫生质量和人居环境,我乡将开展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的整治,禁止在新泉集镇街道内饲养家禽家畜,杜绝“脏、乱、差”!
乡社会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上户张贴公告 关于禁止在集镇街道范围内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为加强集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改善卫生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令第588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开展城市创建活动,现将禁止在集镇街道范围内饲养家禽家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区范围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二、饲养家禽家畜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健康,请广大群众自觉摒弃陋习,严禁饲养。原已饲养家禽家畜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在发布通告后3日内,自行处理到位。
三、自发布通告10日后,城管、派出所、辖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内未自行处理到位的家禽家畜进行捕杀(捕杀后送至乡敬老院)并处相应的罚款。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集镇街道范围内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监督。受理举报电话:0799-7595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新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工作人员逐个通知城区相关商户
城区饲养家禽家畜已经 成为民众反映的热点之一, 养鸡养鸭,在破坏环境的同时, 还形成了噪音污染。 希望广大居民 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开展, 自觉维护城区环境卫生! 来源:魅力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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