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上午,江西省萍乡市境内的国网莲花县供电公司升坊供电所所长贺少华带领凫村用电秩序整治小组(该村长期不交电费,特成立整治小组开展工作)刘小明、胡志灵、朱建国(女)、张丽华(女)在琴亭镇凫村田村里针对反弹高线损台区开展用电检查。10:34,检查到该村周某电表时发现该户进户线绕越表计用电,属窃电行为。供电所人员上前制止窃电行为,要求通过表计接电,受到用户的阻挠。在规劝和争吵当中,该周姓用户恶言相向,并趁供电人员不备,抄起一根螺纹钢击打刘小明,致使刘小明右臀、右小腿软组织挫伤并伴有压痛,现场人员连忙劝阻,截下其手中的螺纹钢并向琴亭派出所报警。该公司分管副经理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参与协调,11:47,周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问话,并对刘小明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供电公司表示:电网企业坚持遵循“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始终承担着社会责任、安全责任、经营责任“三大责任”,不仅要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障公司员工执行职务行为的人身安全和保护国有财产不流失,对于此类窃取电能的社会不良风气以及一言不合就伤人的违法行为,呼吁相关执法部门严加惩处,共同维护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供稿:莲花供电贺丽琼 贺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