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安源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的当事人张女士来到法院,给该院党组成员、该案主审法官钟强送上了锦旗,表达了她对于钟强法官公正审理、司法为民的真挚感谢。 张女士的丈夫黄某在萍乡某医院门口从事保安工作,某日,黄某在履行工作职责劝导出租车时,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后倒地昏迷,随即被送入医院进行治疗,后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死亡记录的主要死因为前交通动脉瘤破裂、蛛网膜下腔出血。第三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被告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被告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黄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张女士不服该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女士本身身体残疾,丈夫黄某是家庭顶梁柱,黄某死亡后,张女士情绪较为激烈。接手该案后,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张女士情绪不稳定等各种因素,主审法官多次与原、被告以及第三人联系沟通,安抚张女士情绪,并释明相关法理和程序。经过对相关法律条文严格细致的研读,以及对案件事实的反复斟酌,最终认定张女士丈夫黄某的死亡应属于工伤,从而判决撤销被告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上级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来源 | 安源区法院(严琴  )、今日萍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