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 要取得相应资格 不能无证驾驶 借车更需谨慎!
12月22日13时30分许,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山中队接报警称,在辖区319国道金山镇政府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一辆四轮电动车相撞后逃逸。
现场取证,精准出击 接警后,中队民警根据现场痕迹物证等,快速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号牌为赣J2Y1**的银灰色小轿车。 民警随即联系该车车主,车主称自己将车借给了朋友甘某某。后甘某某被传唤到中队接受调查,面对大量事实证据,甘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肇事嫌疑人甘某某(上栗县东源乡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当日借开朋友的车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承担责任,于是驾车离开现场。
目前,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对于车主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罚。
交警蜀黍有话说 1、驾驶机动车上路需持有相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凭证。若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的,可固定证据后移至旁边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如若有伤人等情节的应及时拨打报警或急救电话,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并在原地等候交警处理。肇事者切不可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否则不但保险公司拒赔,驾驶证记分,而且还会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2、借车的相关注意事项:问清借车目的;确保借车人有驾照、不酒驾;事先检查违章,避免事后扯皮;检查外观,分清责任;告知相关证件位置,介绍车辆状态;签署协议,避免麻烦上身。
责任认定重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可能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损害赔偿重
如肇事车辆投保商业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可能拒赔,因为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行政处罚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刑事责任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大事故肇事后逃逸的,可判3-7年的有期徒刑,因逃逸后致人死亡或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来源 |上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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