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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日,凤凰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19年12月31日10时许,凤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超市内买东西时,手机被人盗走。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及调阅案发周边监控视频显示,案发当天10时许,石女士在辖区某超市内挑选海鲜产品时,被一名男子从其后面接近,伸手从石女士衣服兜中盗走手机一部,随后逃离现场。办案民警结合监控视频中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开展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吸毒人员张某存在作案嫌疑。 2020年1月3日,民警通过布控,将再次出现在超市内的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警方提醒】扒窃(俗称掏钱包)犯罪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也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为了使您免受财产损失,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公安机关提醒您注意:在商场及繁华街购物的时候。将包内的钱物放在贴身的一侧,不要在公共场所内翻点钱款,不要将钱款放在上衣下部口袋和裤子后兜内。在选择商品时,尽量将挎包、背包放在自己身前,贵重物品贴身存放或尽可能放到有拉链的外套口袋内并将口袋拉链拉上,发现与他人有身体接触后更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 |凤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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