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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受邀制毒还污染环境,男子数罪并罚获刑3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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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11: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应邀招工制毒,且将生产废液随处排放,最终触犯法律获刑罚。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污染环境案,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份,被告人谢某应钟某之邀,召集他人准备在钟某等人租赁的广寒寨一老宅中帮忙生产麻黄碱,并配备专用手机用于工作联系。2018年3月底,谢某从贵州招来几名工人,并在钟某的组织下搬送制毒原材料回工厂,后因原材料有假制毒未成功。4月23日,被告人谢某再次带领工人运送制毒原材料并成功生产出溴代苯丙酮,同时计划下一步开始生产麻黄碱。4月29日凌晨,公安机关对该非法制毒窝点进行查处,查获工厂已生产溴代苯丙酮2444.4公斤。
从演示生产当天开始,谢某等人将生产时产生的废液直接排放到渗坑至案发。经萍乡市湘东区环保局依法取样后,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废水及附加土壤检测鉴定,废水中具有甲苯浸出毒性和腐蚀性危险特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规定,与他人共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溴代苯丙酮,其行为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谢某在与他人共同生产制毒物品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渗坑排放含有有毒物质甲苯的生产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应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谢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有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湘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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