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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致萍乡广大医疗保险参保市民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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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3 08: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大医疗保险参保市民: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参保市民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我们谨向全市医保参保市民倡议如下:

一、电话咨询办理医保业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医保服务大厅作为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实体大厅,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为保证您的健康安全,并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各位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咨询办理或预约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接触途径,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疫情传播。

二、即办即走,减少停留。如果不是急需办理的事项,请您尽量等疫情过后再来办理。如果您确实必须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建议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减少陪伴人员。办理业务前,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大厅。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到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务必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问询。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请您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及时全面掌握疫情发展态势,自觉做好防护措施,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四、城镇职工公共业务可在线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单位经办人除必须现场办理事项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公共业务办理窗口暂时简化办理程序,参保对象增减等日常业务在疫情期间可通过微信、QQ工作群、电话预约办理,疫情过后再予以补交纸质材料存档。

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参加医疗保险是解除您看病就医后顾之忧、保证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您的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通过二维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业务。

六、及时如实报告情况。为加强疫情管控,春节期间如前往疫区或途经疫区的,回萍乡后请自觉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汇报;接触过从疫区来萍乡人员的,自身出现发热或亲属出现发热等情况的,在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的同时,并尽快到医院门诊检测(就医);发现有由疫区来萍乡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劝其到医院门诊检测(就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与共、共克时艰、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附:萍乡市医保系统业务办理联络电话
市本级:0799—6878100(报销及异地就医备案)
        0799—6878006(公共业务)
安源区:0799—6661791
湘东区:0799—3377685
芦溪县:0799—7560070
上栗县:0799—3862795
莲花县:0799—7222815
经开区:0799—6777090

萍乡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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