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出行需求,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即日起恢复县城至工业园城区公交线路、出租汽车、莲花至萍乡高铁站商务车和莲花县汽车站运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县城至工业园公交车运营。运营时间暂定为首班8:00、末班18:00,发车间隔为每30分钟一趟,首末站为莲花县汽车站和升坊客运站。运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滞站揽客、到站不停。 二、恢复出租汽车运营。严格按照出租车客运有关规定经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议价、拼客、拉客,不得起讫地任何一端不在许可经营区域内等。 三、恢复莲花至萍乡高铁站商务车运营。乘客实行实名制管理,车辆运营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四、恢复莲花县汽车站运营服务。进出站旅客实行双向体温测量及登记,做到进站、检票、出站各检查一次、逐一检查,凡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按照规定移交县卫健部门予以处置。 五、所有恢复运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便捷、高效的道路运输服务。其他客运线路运营恢复待上级批准后另行通知。 请广大乘客进出车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出公共交通场所。 咨询电话:0799-7221004(莲花县汽车站) 监督电话:0799-7221477(莲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莲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8日 来源:莲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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