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不务正业多次入狱,妻子心灰意冷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颜某与文某于2008年初相识,年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14年文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5月刑满释放。2018年7月,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判决不准予。2019年12月,文某因再次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颜某以文某不务正业多次入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文某刑满释放后没有悔改再次犯罪,严重伤害了与颜某的感情,颜某二次起诉可见其离婚之决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故,法院认为颜某要求离婚的理由满足上述规定,遂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颜某与被告文某离婚。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