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的阶段,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在规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指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制度,全力护航餐饮业平稳复业,同时守牢全县食品安全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人员健康监管餐饮经营户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登记、晨检与勤洗手、戴口罩等防护要求,发现员工及顾客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症状的,第一时间上报;必须配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物资,保障员工日常工作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需求。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督促餐饮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开展前期所采购食品原料的自查工作,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杀、清洁和通风工作,规范就餐具消毒管理、加工操作行为,食品制作要符合操作规范,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 加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督促餐饮经营户严格履行疫情期间餐饮服务要求,建立用餐人员追溯制度,使用全市统一的“萍码通”对门店用餐人员严格查验,用餐时提供公勺公筷,严格就餐时间、严格就餐人数、严格就餐间距、严禁大型聚餐,禁止任何形式的婚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活动,同时提倡外卖配送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无接触点餐、取餐服务,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共指导219家餐饮单位完善防控措施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依法关停不符合开业规范的餐饮单位5家。 来源:芦溪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