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客房本来是供客人休息使用的,可一些不法分子却将宾馆客房变“毒房”。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9年5月,肖某在萍乡市区某宾馆内开房多天并容留多人吸食了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其中包括马某等三名未成年人在内。同年6月,肖某又在萍乡市区某宾馆内开房多天并容留马某某、何某某、宁某某等人吸食了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9月23日,肖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安源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规定,提供场所供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两次连续多天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及他人吸毒,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