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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家长们注意!因疫情迟种和漏种的疫苗可以这样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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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2 1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我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已按要求全面恢复常规预防接种工作,对推迟接种者实施补种。
一、补种对象
(一)因新冠疫情而推迟接种的受种者;
(二)因其他原因未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漏种者;
(三)若补种对象有以下情形,应暂缓预约和补种: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 14 天者,或近 14 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或近 14 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受种者家庭成员 14 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二、补种程序
(一)乙肝疫苗补种。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优先安排第1剂次接种。
(2)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及时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乙肝疫苗;
(3)补种时,第1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
(二)卡介苗补种。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优先安排接种。
(2)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3)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4)≥4岁儿童不予补种。
(三)脊灰疫苗补种。
(1)<4岁儿童未达到3剂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应补种完成4剂。
(2)补种时遵循先接种脊灰灭活疫苗,再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前三剂的剂次间隔≥28天。
(3)201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按照前两剂接种脊灰灭活疫苗、后两剂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即2+2)进行补种。
(四)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补种。
(1)3月龄~5岁未完成百白破疫苗接种的儿童,需使用百白破疫苗补齐4剂次,前3剂每剂接种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6个月。
(2)≥6岁接种百白破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补齐3剂,≥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个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五)麻风疫苗和麻腮风疫苗补种。
(1)对已满8月龄儿童,优先安排麻风疫苗接种;
(2)对于已经满18月龄儿童,优先安排麻腮风疫苗接种;
(3)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的>24月龄儿童,使用麻风疫苗或麻腮风疫苗补齐;两剂次接种间隔≥28天。
(六)乙脑减毒活疫苗补种。
未完成乙脑疫苗接种,如果使用乙脑减毒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两剂接种间隔≥12个月;
(七)A群、A+C群流脑多糖疫苗补种。
(1)未完成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24月龄儿童使用A群流脑多糖疫苗补齐2剂,两剂接种间隔≥3个月;
(2)≥24月龄儿童使用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补齐2剂,两剂接种间隔≥3年,不再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
(3)第1剂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与第2剂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间隔≥12个月。
(八)甲肝减毒活疫苗补种。
未接种过甲肝疫苗的>24月龄儿童,应补种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
来源:萍乡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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