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团伙成员熊某某等10人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7727|回复: 0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团伙成员熊某某等10人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被判刑罚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0-4-24 2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由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熊某某等10人涉恶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经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维持原判。被告人熊某某、被告人刘某某、被告人高某某、被告人吴某某、被告人喻某某、被告人肖某某、被告人罗某某、被告人谢某某、被告人彭某某、被告人皮某某分别被判处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至2018期间,吴某甲(另案处理)先后纠集被告人熊某某、高某某、吴某乙、皮某某、肖某某、刘某某、喻某某、罗某某、谢某某、彭某某等人,在湘东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该团伙共实施了三起犯罪活动,五起违法活动。
该案系公安、检察机关共同排查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湘东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办案专班,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组抢抓时间,高效办案,并多次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交流,精准定性,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生效判决,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平安稳定。同时,也展现了政法队伍全面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斗志与决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