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公司在疫情期间恢复经营,而且往好的方向发展……”电话那头传来的是被申请人黄某感激的话语,电话这头是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这起财产保全案件因妥善、灵活处理所带来的转机倍感欣慰的笑容。 据悉,申请人萍乡某银行与被申请人黄某、萍乡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起财产保全案件,法院受理后依法冻结了黄某在萍乡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黄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而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学品高锰酸钾的企业,高锰酸钾是疫情防控需要的一种原材料。疫情期间,该公司被列为江西省“疫情防控稳定增长-即时贷”专属融资服务企业对象,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因法院冻结了股权而导致该笔贷款无法顺利到位。 得知此情况,执行法官多方协调,善意执行,通过“活查封”方式冻结了被申请人黄某提供的其它担保物,解除了黄某在萍乡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冻结,从而让被申请人得以顺利贷款,该保全案件也以保全完毕结案。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始终坚持人性化、善意执行,法官的一次灵活执行,换来了双方当事人的共赢,也促进企业的复工复产,为抗疫工作增添了一份来自法院的力量。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