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昔日在正规引线厂承包制造引线,因引线厂资质到期无法继续生产,心想用手艺赚钱在家自制引线,却不知无证制造引线的行为已经违法。近日,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被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查明,被告人陈某在15至17年间在某工厂承包做爆竹引线,因工厂资质到期无法继续生产,陈某把机器、设备搬回自己的老家。并且将其早先在正规企业生产还未销售的69箱,总药量共504.8千克的引线,储存在自己的哥哥家。2019年元月初左右,他想在自己家中非法生产引线来赚点钱,于是便把家中的猪舍整改成非法生产引线的工作区域,把家中二楼、三楼房间整改成生产场地,独自在家中开始非法生产引线。直到被查获时,公安机关依法在其家中查获非法生产的引线的总药量为402.5千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907.3公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陈某表示服判。
来源 | 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