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04月28日13时40分许,二大队执勤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鹅湖公园游泳池附近有一男子猥亵一幼女。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并将该嫌疑人当场抓获。

经查,嫌疑人彭某某(男,46岁,上栗县人)在游泳池附近见到一八岁幼女后产生猥亵念头,先是想强行带该幼女到男厕所进行猥亵,但遭到该幼女的强烈反抗,未得逞后,便在游泳池附近直接猥亵该幼女,正巧被该幼女的叔叔发现,立即报警,民警当场将嫌疑人彭某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已移送开发公安分局洪山派出所处理,现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家长: 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最好不要让他们独自一人外出。不少父母无暇接送孩子,那么可以让孩子和同学结伴同行。孩子独自玩耍时,应教育他们不要到偏僻处,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呼救。提醒他们如果在外面遭遇陌生人的亲昵行为,回家一定要告诉父母,并拔打110报警。 来源:萍乡特巡警二大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