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均系老年人,由于生活上的琐事执意闹起离婚,男方诉至法院。
现年60多岁的朱某(男)与现年60多岁的江某(女),婚后生有两个儿子,均已成人。但近年来,两口子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男方认为自己为了家庭,辛勤劳动赚的微薄工资把孩子们养大成人并成家立业,目前还在工地上打零工,十分不容易,自己却得不到妻子半点关心和照顾,女方还要在家庭事务上擅作主张,转移财产,双方冲突剧烈,致使感情破裂,导致男方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耐心的聆听两位老人的抱怨和诉说,准确了解相关情况,认为双方只是缺乏信任和沟通,平时关心不足,导致其感情不和。 经承办法官反复劝说,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从相识、相恋在到步入婚姻,共同生活四十余年,生育子女,将其养育成人,现双方都步入迟暮之年,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垂垂老矣的朱某、江某非常需要子女的关心照顾和精神安慰,双方更应互相尊重、爱护,帮扶,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正所谓“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男方听后,潸然泪下,欣然接受,最终化解了该起离婚纠纷。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