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9〕25号)精神,结合萍乡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全市发展夜间经济要以“让城市亮起来、让消费火起来”为主题,着力打造富有人气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使夜间经济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业态明显丰富、规模明显扩大,成为拉动我市消费升级的新动能。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打造玉湖、翠湖夜间文旅消费特色街区;打造南正街夜间民俗文化、美食特色街区;打造“步行街·润达国际·梦想天街”夜间购物、娱乐特色街区;打造各具特色的县域夜间经济街区。 (二)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丰富“夜游”主题观光业态;丰富“夜娱”文化体验业态;丰富“夜食”特色餐饮业态;丰富“夜购”时尚消费业态;丰富“夜宿”品质休闲业态。 三、完善配套措施 从亮化美化夜间城市形象、强化配套公共服务、优化夜间交通服务、加强政策保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夜间消费环境等六方面进行配套。 四、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建设和消费业态的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将发展夜间经济的成效列入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方位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市民创办夜间经济实体,大力营造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夜间经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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