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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危害多,侥幸心理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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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0: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驾是长期以来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之一,自醉驾入刑以来,执法、司法部门对酒驾的监管和判处力度不断加大,尽管大家都意识到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上栗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的易某某提起公诉。经审查,2020年1月8日,易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视线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其他车辆未予发现,在鸡冠山加油站十字路口路段遇被害人驾驶机动车往通城大道方向行驶,导致两车相撞。经鉴定,被告人易某某血液标本中乙醇含量为165.87mg/100mL,属于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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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官依法进行教育引导、释法说理,易某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真诚悔过,认罪认罚。


酒后驾车危害多,如人饮酒后会使其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线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酒后驾驶,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上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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