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账户冻结、扣划,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据了解,申请人熊某因吸毒进行过强制戒毒,被执行人刘某因忍受不了和熊某一起生活便起诉离婚。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熊某与刘某离婚,婚生儿子跟熊某生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两年来一直从未履行过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熊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按期履行支付的义务。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刘某银行卡有4万多的存款,随即进行了冻结。 在两天后,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人来到法院找执行法官,法官在和刘某交谈中就告知要按照判决书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管出于双方什么原因,都不能不支付抚养费,并且也告知其法院冻结了其账户,如不支付抚养费就从账户中扣除。随着法官告知刘某相关权利及义务后,刘某及其家人默默的离开了法院。 从刘某冻结的账户强制扣划12000元后,将其账户解冻,并通知熊某来领取执行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