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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开发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晚高峰在武功山大道雍华庭路段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时,一位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而是把头盔挂在车上,这引起了大队民警注意。
经现场例行检查,发现该当事人驾驶的摩托车系逾期未年检状态,大队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要求司机要佩戴好头盔再骑车,同时要尽快去办理好车辆年检手续。
得知处罚结果后,驾驶员顿时潸然泪下,他当时正好带着他母亲的病历本和癌症确诊书,提出因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希望可以免于处罚。对此,大队民警耐心地说明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可能会造成的后果。不过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勤民警自己拿出100元递给驾驶员,“处罚你是因为你违反了交通法,同时也是对你的安全着想,违法行为是事实,罚款也是要交的。我帮你承担一半,减轻一点你的压力,自己也交一半的罚款。希望能引起重视,驾驶合法摩托车出行。”
驾驶员表示,经过这次经历,今后他将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对于这次交警慷慨解难帮助他缴纳一半罚款,表示由衷的感谢。
开发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头盔不是买来挂着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时候要正确佩戴,只有保护好自身安全,才能更好的面对生活,同时机动车要按期年检和购买保险,尽量避免造成损害。
来源:开发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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