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其中也不乏一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在这些车流当中,大多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后座上还载着同学,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不按道行驶、随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在湘东就发生一起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2020年6月26日晚上,13岁的邬某,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载两乘客黎某(14岁)和邬某某(13岁)一前一后乘坐,自明塘村往腊市街方向行驶,20时05分途经腊市街象鸣超市门前路段时,与一横穿道路的行人周某(7岁)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湘东交警提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群体,他们交通意识较差,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希望广大家长负起监管责任,为了孩子人身安全考虑,不要纵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同时也建议教育部门完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
来源 |湘东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