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案件。
刘某在被告江西某有限公司务工,2018 年11月,刘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刘某家属向萍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过调查核实,于2019年12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某死亡的情形属于工伤,被告江西某有限公司提起行政复议,萍乡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决定。因被告未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也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工伤补偿,原告向萍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委作出仲裁裁决被告江西某有限公司未依法支持原告方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待遇请求。为此,原告方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后,认为双方争议较小,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江西某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工亡补助金63万元,此款在2020年12月底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此案圆满调解。
来源 |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