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且当事人将赔偿款作为善款为孤困学生献上爱心,传递满满正能量。
2020年8月15日,原告黄某花费八百余元在被告某食品经营部购买雪燕、三七、养颜套装等商品。原告以其中购买的养颜套装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违反《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应当视为三无产品,不符合销售条件,以及购买的三七、雪燕的包装上宣传的有关功效,以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欺骗消费者为由,请求被告赔偿四千余元及退还货款八百余元。 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了解案情后,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一方面释法明理,另一方面提醒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化解矛盾。通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两千元和退还货款八百余元。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凑齐四千元,作为善款捐献至某小学,发放给八名受助的孤困学生。
他们的善举传递了满满正能量,这个结果正展现了调解的魅力,当事人用献爱心的方式,互相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同时还将关爱传递下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