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召开的萍乡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12月,我市有农村留守儿童9619人,孤儿1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0人,残疾儿童2620人。全市配备儿童主任863名,儿童督导员68名。
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 自2020年11月年起,进一步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标准,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600元、950元、950元。
同时,将符合条件的14471名生活困境儿童纳入了低保范围,全年发放低保金约6000余万元。对2620名残疾儿童给予了生活补助,全年发放408余万元。
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保护活动 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重要时段,启初志愿者协会、牵手志愿者协会、灯塔计划公益发展中心、龚全珍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大力开展各类关爱行动,为全市的社会组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启初志愿者协会、安源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在全市运行了11个“儿童之家”,开展免费的个性化培训服务,并且取的了非常不错的社会反响。
推动全市“儿童之家”的建设 村居“儿童之家”是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活动的主阵地,运行好“儿童之家”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重要抓手,为推动全市“儿童之家”的建设,市民政局、慈善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幸福萍乡 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慈善帮扶活动的通知》(萍民字〔2020〕66 号)文件,今年在全市选取了4个硬件基础较好的村居“儿童之家”,从慈善中拿出10万元来帮助“儿童之家”进行提升改造,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辐射到周边的村居。
同时引导县区主动作为,多途径、多渠道的筹集资源开展辖区“儿童之家”的建设。
开展困境儿童到儿童福利院托养工作 目前存在一些家庭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儿童的情况,民政局专门研究印发了《萍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境儿童需由市儿童福利院托养有关事项的通知》(萍民字〔2020〕54号)文件,为困境儿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全市已有5位困境儿童在市儿童福利院托养。此项工作得到了省厅儿童福利处的充分肯定,并向省厅提交了经验介绍材料。
答记者问:
问: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到底什么样的儿童才可以评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呢? 答: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文件、江西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19〕4号)文件要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12月24日,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文件,文件中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在民发〔2019]62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基础上补充增加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 来源:号外萍乡(记者 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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