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岁末年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硖石派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扒窃案件发案特点,开展农贸市场针对性巡逻防范,加大严打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期,硖石派出所结合发案时间和规律,组织办案民警加大分析研判,在赶集日安排民警加强巡逻和便衣蹲守。12月30日,派出所民警将正在硖石菜市场实施扒窃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48岁、萍乡市安源区人)当场抓获,人赃并获,目前邓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群众在公共复杂场所预防扒窃,应当做到: 一、外出购物时,不要带大量现金,应按计划带钱;若带现金较多,可分两处放,随时需要的小额现金放在取用方便的外衣兜里,大金额现金则放在贴身隐秘之处;注意不要在人多复杂的场合清点现金,以免让心术不正的人盯上;当身上带有较多的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时,应尽量远离人多拥挤、复杂的场所。 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应将钱包、手机等物品随身携带,不要轻易离手。要随时注意身边的可疑人员,如果不小心被人撞了一下,一定要及时查看随身携带的钱物。 三、当有陌生人不正常地挤靠在身边时,更应引起警觉,防止扒手趁人不备进行扒窃。 四、在商场购物时,应将背包、钱包等贵重物品放在别人不能靠近的死角,或将提包、手机带系挂在手腕上,以防被人“拎包”。 五、在收银台付款时,要妥善保管钱包,如果是刷卡、扫码等,避免让陌生人看到密码。 六、发现被窃后,要及时报案。如果看清扒手,在盯住扒手不让其溜走的同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尽量不要同其单打独斗。 七、在公共汽车上发现扒手行窃时,应请同伴、军人、民警或其他乘客协助,尽量将其抓获,并扭送到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报警点。如果自己的钱物被扒窃,但尚未能发现扒手时,先不要声张,可悄悄与驾驶员联系,将车开到公安机关,请民警断案。如可疑人已下车或既没有发现可疑人又没找到钱物,记下所乘汽车的牌照号,及时到公安派出所报案。
来源 |硖石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