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官远赴湖南某监狱,在高墙内调解了一起丈夫入狱服刑,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
原告张女士和被告苏某系夫妻关系,两人经自由恋爱后于2008年4月份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随后几年苏某便染上不良恶习。2019年5月苏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在湖南某监狱服刑。张女士觉得苏某刑期较长,无法照顾家庭和孩子,选择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向原告张女士了解具体情况,发现原告张女士离婚的态度坚决,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服刑的监狱取得联系后决定赶赴监狱开庭。庭审中被告苏某深刻反思自身错误行为给原告及孩子带来的伤害,表示会在狱中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经承办法官调解,被告苏某同意离婚,并表示因其还在服刑期间,没有能力尽抚养义务,愿意将小孩归张女士抚养,抚养费由张女士自行承担。至此,此案在高墙内达成和解。
来源 |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