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湘东法院一个“执行不能”系列涉民生案随着司法救助金的到位得以成功执结。顺利拿到执行款后,原本心灰意冷的六位申请执行人喜上眉梢,纷纷点赞司法救助制度。
据悉,曾某军、易某生、曾某英、陈某泉、刘某清、王某明等六人(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50岁)迫于生计,于2016年结伴到刘某海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的杂交水稻制种基地从事制种工作,工期为4个月。但在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刘某海并未向他们支付完全部工资款。六人三番五次向被告刘某海讨要工资款未果,遂分别诉至湘东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判令被告刘某海支付六原告总计41756元工资款。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海不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反而带着妻子远走他乡躲债。六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调查措施,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该系列涉民生案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为破解困境,执行法官分别到六位申请人所在村委会调查走访,了解到他们家庭经济状况确有困难后,执行法官果断决定为这六位老人申请司法救助。经过审查、申报、审批一系列程序后,司法救助金顺利获批。六位申请人齐声称赞:司法救助就像冬日里的暖阳,让我们倍感温暖啊!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汤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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