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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萍乡这些地方禁燃烟花爆竹,违规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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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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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9 1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盼望着,盼望着

春节的脚步近了……

2021年春节

您有一条温馨提示




禁燃区域




市中心城区东至中环东路(军议路-→萍高路-→安源工业园金光大道-→320国道白源段),南至中环南路,西至中环西路,北至中环北路的合围区域。

优山美域、碧桂园、金御天下住宅小区以及柳源公墓、白源公墓确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禁燃区域图(点击可放大查看)

(二)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公园、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场所;

2.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棉、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4.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附近;

5.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

6.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7.市、县(区)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反规定会如何处罚?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反国家规定,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放眼望去,大街小巷和往常一样干净、整洁。和往常不一样的是,天空中那一团团或黑、或黄的硝烟不见了,耳朵也清净了许多,虽然有点“冷清”,但安全、舒适、美哉!——这是城郊管委会做好禁燃工作的成效。





各村、社区利用电子屏宣传禁燃工作





各村、社区召开禁燃工作布置会

自禁燃工作开展以来,城郊管委会多次召开禁燃工作会议,对春节前后禁燃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各村、社区严格落实电子屏、张贴海报等禁燃宣传方式;城郊派出所、城管创建环卫办、安全办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巡查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不听劝阻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如何举报?



在禁燃区域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硝烟味儿≠年味儿

一起加入“禁燃禁放”的队伍吧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

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还天空以清明

还空气以清新

还世界以安静

文明祥和过大年!

来源:亮丽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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