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 原区水务局局长李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李明在担任原区水务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曾某某、彭某某、杨某某所送礼品礼金,价值共计1.56万元。此外,李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高坑镇云泉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5年至2019年,云泉村在每年一年三节期间,以500元/人的标准违规向全体“两委”班子成员发放过节福利共计1.4万元。黄建辉作为云泉村原主任,违规审批发放并领取福利0.55万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黄建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黄建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永政作为云泉村党支部副书记,违规经手发放并领取福利0.45万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刘永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规领取福利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3 城郊管委会后埠村党委原副书记康庆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至2020年,康庆华多次收受辖区内村民、个体户所送香烟,价值共计1.43万元。此外,康庆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康庆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深刻教训,春节期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刘奇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李小豹同志在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康峰同志有关廉洁过节的指示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 | 清风安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