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平安文明出行,现将我区查处的8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 东大街环卫所干事陈航二次酒驾问题 2019年3月30日,陈航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19年4月,陈航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2日,陈航再次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8月,陈航被交警部门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陈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安源镇信访办原副主任陈思磊二次酒驾问题 2015年6月1日,陈思磊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15年6月,陈思磊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27日,陈思磊再次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6月,陈思磊被交警部门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陈思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3 白源街打违办干事周承林二次酒驾问题 2020年5月24日,周承林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5月,周承林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11日晚,周承林在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再次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11月,周承林被交警部门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周承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4 青山镇工业园开发建设办工作人员姚谦酒驾问题 2019年5月22日,姚谦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19年5月,姚谦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姚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凤凰街宣传办副主任曾洋酒驾问题 2020年7月14日,曾洋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7月17日,曾洋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曾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城郊管委会长兴馆村村委会副主任吴志伟酒驾问题 2020年4月7日,吴志伟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6月1日,吴志伟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吴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区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吴彬臣酒驾问题 2019年8月1日,吴彬臣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19年8月2日,吴彬臣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吴彬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区应急管理局煤炭管理办公室干部文慧酒驾问题 2020年10月30日,文慧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20年11月2日,文慧被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文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8起党员干部酒驾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党持续正风肃纪、全国公安机关严查酒驾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心存侥幸。全区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通报强调,酒驾问题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的形象,更可能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给家庭、社会造成伤害。省委书记刘奇,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马森述在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专门就党员干部酒驾问题进行强调,省纪委专门下发了党员干部酒驾问题通报。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对标对表,要求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区委书记康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卫东多次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对党员干部酒驾问题进行强调,要求坚决遏制此类问题发生。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活动增多,酒驾风险加大。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纪守法。全区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法意识,不触碰纪法红线,始终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深挖细查“酒局”背后的“四风”问题,坚决刹住酒驾醉驾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清爽、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
来源:清风安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