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萍乡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警部门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建立了协作配合和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并在春节假日期间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视上级三令五申,依然我行我素,酒后驾车。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对春节假期查获的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上栗县杨岐乡驻太坪村第一书记黄松波酒驾问题2021年2月16日晚,黄松波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黄松波进行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黄松波进行处理。 莲花县城管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李志刚酒驾问题2021年2月13日中午,李志刚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志刚进行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李志刚进行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严查酒驾醉驾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必须坚决予以严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充分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使党纪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纪法协调,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好《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在现场执法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的,要即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并循线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来源:廉洁萍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