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萍乡一小车看到高速交警后行为怪异,拦下一查驾照已扣12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1176|回复: 0

萍乡一小车看到高速交警后行为怪异,拦下一查驾照已扣129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2-27 13: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2月22日下午6时许,江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秩序三中队民警在上栗收费站开展专项春运期间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一辆牌号为赣J牌的小轿车看到执勤人员后,行为怪异,当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随后,这辆行为怪异的小轿车被执勤民警拦下。



执勤人员检查该小轿车时,突然在这位司机身上闻到一股白酒的味道!闻到味道后,执勤人员迅速取来酒精测试仪,测得数据为33mg/100ml,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

当执勤人员对该男子进行处罚时,因为当事人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与行驶证,民警只能通过内部查询,查询后发现这位当事人驾驶证居然累计扣分达一百二十九分!而此时的当事人驾驶分数已经扣完,属于无证驾驶。



要知道驾驶证扣完十二分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而这位驾驶员居然还敢在无证后饮酒驾驶机动车,这其中隐患多大可想而知。在面对处罚时,当事人坦言,知道自己喝了酒,他是抱有一丝侥幸心理。



据当事人所言,他们是在朋友家吃饭,因为过年的原因,就忍不住的喝了一点小酒,据当事人所言,他和自己女友在上栗小西湖游玩了一个小时,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醒酒了,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被查出酒驾。



而当事人因为在萍洪高速23公里100米上栗收费站处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决定处以罚款1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元。

来源:都市现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