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经法院调解,原告熊某向法院撤回诉讼。
2017年5月至8月间,原告熊某与被告刘某经过沟通约定,原告分多次将7万余元的货物送至被告工地,被告及被告的工作人员均有签字确认。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剩余2万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始终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并审查了证据材料,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劝解被告应本着生意往来诚信经营的原则将拖欠的货款偿还给原告,被告遂与原告进行协商,将所欠货款归还。次日,原告便来到法院办理撤诉。至此,此案顺利调解。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