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萍乡一男子遇交警查酒驾时竟然加速冲卡, 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时拒不配合, 严重侵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他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2021年3月5日23时,萍乡交警安源大队在安源区萍安大道妇幼保健院路段和康庄路梅园大酒店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严格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3月6日凌晨0时36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赣MF***9白色奥迪Q3小车行经检查卡口前,遇执勤交警手势指挥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时, 驾驶人罗某未减速停车,反而加速倒车倒至萍安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路段时左转进入康庄路往梅园大酒店方向行驶,经过另一卡口时,罗某再次拒绝配合查处酒驾,并加速强行冲卡逃离现场。
从下面的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惊险一幕:这辆白色小车飞快倒车,差点撞倒了追赶拦截的民警!之后,白色小车又立即加速逃跑…… “飞驰人生”换来法律制裁!目前,罗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情况,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补充、修改,确定了一批新罪名,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七年。
交警提示:广大市民驾车出行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遇交警路查路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执勤工作,切勿存侥幸心理,冲卡逃跑,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执法者不容侵犯 对于挑战法律权威 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来源 |安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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