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一司法所与街社会治理办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工伤害纠纷。
八一街53岁的居民王某某是萍乡市某物业公司保安。今年3月中旬,王某某在值班时突发脑溢血被送入医院,现仍在重症室抢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王某某的病无法认定为工伤,物业公司认为自己不具赔偿责任。但病者家属方不这样认为,并表示王某某是在值班时发病的,加上家中父母和小孩都需要照顾,这场意外给原本困难的家庭是雪上加霜,于情于理物业公司都要给个说法。当事双方对责任承担、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一时僵持不下。
八一司法所得知情况后,对该纠纷高度重视,会同街道调解委员会、街社会治理办,到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多次走访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向病者家属表达慰问,耐心倾听家属诉求,讲解有关工伤认定的条件及相关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希望病者家属适当让步,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提出补偿金额;另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表示虽然王某某是非因工得病,但希望设身处地从家属方的立场出发,以人道主义的精神,适当提高补偿金额。经过多次协调后,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
来源 |今日八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