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12月,原告文某带着自家小型宠物犬散步,路过被告家楼下时,其宠物犬被被告赖某拴在楼下但自行挣脱链子的家犬咬伤背部,因此文某与赖某母亲起了争执。文某将宠物犬送至宠物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一千八百余元。双方到派出所调解,被告只愿意赔偿两百元,原告不同意,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了解案情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发现双方当事人都很明事理,都是爱狗人士,并且愿意接受调解。被告坚持只赔偿两百元是因为原告对被告母亲发生争执中有不尊重母亲的行为,被告一时生气。后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都认识到自己把矛盾放大了,愿意把纠纷尽快化解,遂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愿意承担原告宠物犬50%的医疗费,并当场将九百余元现金支付给原告,原告同意撤销相关诉讼。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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