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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四岁幼童“鬼探头”式窜马路被汽车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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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3 1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车行半路
行人横冲而出
01.jpg
“飞来横祸”,刹车根本来不及避让
鬼探头”就像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
随时可能被引爆
01.jpg
这就是典型的“鬼探头”!“
▼▼▼
辞典
“鬼探头”通常指的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候,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因为事发突然,令人猝不及防,被称作“鬼探头”。
近日
在湘东区萍钢广场
又发生了一起“鬼探头”式交通事故
四岁小女孩瞬间被撞倒。
2021年4月13日下午19时许,一名四岁幼童跟随家长在萍钢广场玩耍。罗某驾驶号牌为赣J88***的小汽车从昌盛村方向前往赣西医院行驶途中,经萍钢广场路段时,由于幼童家长看管不力,幼童从行车道右侧突然窜出来,被行径的车辆撞倒,事故造成幼童龚某受轻伤。经调查,由于幼童体型较小,驾驶员在盲区撞到女童后,毫无察觉,便驾车离开了。庆幸周围群众看到了这一幕,及时报了警。
视频中被撞倒的幼童
从右侧道路突然跑出来
被小汽车撞倒
最终酿成事故
这个世界对于年幼的孩童来说
就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
他们无法意识到危险的存在
可作为孩子的家长、长辈
怎么能放任孩子在危险区域玩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如果有监护人及时制止提醒或事发时家长们牵住了孩子的手
也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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