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催了三年多的鱼苗款,被申请人当场给付了,太感谢你们志愿调解员了!”申请人黄某感激地说。
2019年,被申请人甘某到申请人黄某处购买草鱼苗,双方约定货到付款,申请人从池塘捞出活鱼苗价值40000元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支付预付款5000元后,余款35000元一直未付。申请人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上栗法院收到此案后,工作人员引导双方进行诉前志愿调解。近日,调解中心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志愿调解员陈相贵、邓玉凤了解案情后,面对面、背靠背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耐心分析。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被申请人当场付清鱼苗款32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3000元,并当场撤诉,双方的纠纷一次性解决。
原来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志愿调解员的无私奉献、为社会和谐进行调解的精神赞叹不已。志愿调解员陈相贵、邓玉凤表示,要以习主席的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通过自己的点滴努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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