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南坑法庭在庭审直播肖某诉向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以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20年7月7日,被告向某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由于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且未确保安全通行,与横过机动车道的肖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向某也未联系过肖某,故肖某将向某诉至法院,要求向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1454元。 案件受理后,依法向保险公司、向某送达传票等诉讼材料,庭审时,法官积极引导肖某和向某举证,之后,通过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换意见,保险公司对肖某提出的赔偿请求异议不大,但对其主张的误工损失要求减少金额,经法庭依程序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时,他们均同意接受法庭调解,法官抓住时机再做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