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收益类保险,执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被告黄某于2016年11月在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上栗县支行网点申请了标准银联信用卡一张,永久授信额度为16000元,后于2018年1月5日申请临时额度21000元,被告黄某透支使用后,未在约定还款日及时归还款项,截至2020年3月,被告应还欠款16000多元。中国农业银行上栗县支行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欠款16000多元,法院判如所请。判决生效后,被告黄某拒不履行义务,于是中国农业银行上栗县支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告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经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有收益类保险,累计纳税保费25354元,本院立即前往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沟通、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协助执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划拨被执行人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退保后的保险费16000多元至法院账户,该案遂顺利执结。 来源:上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