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赊欠烟钱不还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萍乡某小卖部系个体经营户的零售店,经营烟、酒等食品。被告吕某与原告经营者的丈夫系朋友,自2020年6月份开始,被告吕某陆续从原告处赊欠烟钱1.4万余元。之后,该零售店老板多次催被告支付上述款项,但被告一直以多种理由迟迟未予支付。原告只好通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岁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货款1.4万余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双方的诉讼请求和争议,发现被告对赊欠货款数量及金额无异议,遂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劝说被告,欠债还钱是合理合法的事情,况且现在买卖难做,作为欠款方一味推脱、拒不还款实属不应该。另一方面,又劝说原告,看在被告与你丈夫是朋友的基础上,体谅被告的难处,再给被告一点还款时间。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说和下,数日后,原告致电承办法官,说双方已达成和解,特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对法官的调解工作表示十分认可和满意,感谢法院帮他快速收回了欠款。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