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速裁庭通过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公司起诉员工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原告系某公司,被告刘某系公司临时员工,2020年被告刘某在原告处打零工。2021年春节前,原告结算临时工工资,因临时工存在同名同姓,而临时工信息未能准确登记进行区分,上一次结算工资时因支付需求,原告保存过被告的信息,但此次工资结算期被告并未劳务输出,而是另一位与被告同名同姓的员工进行劳务输出,故原告在2021年2月误将发给与被告同名同姓的工资转账至被告账上,合计8500元。年后与被告同名同姓员工去原告处询问工资事宜,经核实,发现误转至被告账上。此后原告多次到被告家中协商该笔工资退还事宜,均无果,故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法官立即与刘某联系,发现被告年龄偏大,而且情绪激动,拒绝接收法院应诉材料。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不顾路途遥远,前往被告家中,对被告释法明理,经过反复劝解和沟通,被告刘某当即从家人和朋友处借到8500元现金,返还给原告。本案以撤诉结案,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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