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划拨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周某与钟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钟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周某陆续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给付钟某,之后周某多次要求钟某还款,钟某均以经济困难无力还款为由搪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某将钟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钟某欠周某借款本金9万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7万元,剩余2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如钟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可就剩余借款本金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钟某仅偿还2.7万元,剩余6.3万元则一直未偿还,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查询了解,发现被执行人钟某名下除了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立即冻结了钟某的公积金账户,同时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周某也同意划拨钟某的公积金账户来抵偿拖欠的借款。近日,执行法官出具相关执行文书,将钟某公积金账户内的6万余元成功划拨至周某的公积金账户内,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