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江西省某食品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李某律师费1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2016年5月,江西省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五位股东委托原告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股权纠纷一案,约定律师费用是6万元。该案依法审结后,被告于2017年12月就该笔律师费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该笔债务由江西省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3月1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李某向被告提供法律服务三年,每年法律顾问费为2万元。2019年12月30日,被告出具欠条承诺顾问费在2020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逾期支付按照月利率一分五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但至今被告总以资金困难为由迟迟拒付,原告无奈只好向芦溪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原告提交起诉材料当天,诉前调解法官就立马联系被告组织调解。被告同意在2021 年6月1日前支付原告律师费12万元,原告同意放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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