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上栗县人民法院花炮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损害赔偿案件,被告上栗县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刘某房屋损失赔偿款共计49000元
原告王某、刘某系夫妻关系,1992年双方在上栗县上栗镇关上村一老宅基地上建住房一套共两层,房屋占地面积约200平米。被告厂房距离二原告住房15米左右。因被告消防设施不合格,被告厂房多次发生爆炸事故。2020年6月18日,被告机械硝房发生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导致两原告的房屋楼面、墙板及墙体出现多处开裂。后两原告委托进行危房鉴定,当地村委会为化解纠纷委托进行房屋损失的鉴定,鉴定房屋损失27217元,鉴定费均由被告负担。两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房屋修缮及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一、判令被告赔偿二原告房屋损失150000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开庭后双方争议仍然非常大,二原告要求对房屋的损失进行重新鉴定,主审法官庭审结束后,为当事人认真分析了重新鉴定存在的风险及费用,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延期审理的期限等等,而二原告又居住生活在危房内,存在安全隐患。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了20000元给原告进行房屋的修缮,余款29000元于6月23日前付清。双方的纠纷一次性化解。 来源:上栗县人民法院 |